本公司生產以下防滑熱熔塗料:
測試項目 |
DH-83SW
(白色防滑45BP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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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H-83SY
(黃色防滑45BPN) |
DH-83SAW
(白色防滑65BPN) |
DH-83SAY
(黃色防滑65BPN) |
軟化點 |
100℃ |
100℃ |
100℃ |
100℃ |
比重 |
>2.0 |
>2.0 |
>2.0 |
>2.0 |
玻璃珠含量 |
35% |
35% |
22% |
22% |
乾固時間 |
3-5min. |
3-5min. |
3-5min. |
3-5min. |
45° 0°擴散反射率 |
>75 |
>45 |
>75 |
>45 |
黃色度(限白色) |
<0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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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0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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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磨耗 |
<100mg |
<100mg |
<100mg |
<100mg |
壓縮強度 |
>200kgf/cm² |
>200kgf/cm² |
>200kgf/cm² |
>200kgf/cm² |
抗滑度 |
50BPN |
50BPN |
70BPN |
70BP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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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接受訂製規格(顏色 及規格)。
台中市政府特定規範:
2 產品(材料)
2.1熱處理聚酯標線第Ⅰ型
2.1.1 材料應為合成樹脂粉末、顏料、填充材料,並與反光玻璃珠等路面標線材料預拌,以適當之熱熔標線機加熱熔融,鋪設於經清理潔淨之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鋪面上時,熱處理聚酯熔融物應具不受輪胎黏脫,且能承受輾壓、衝擊而不會變形。
2.1.2 標繪後之顏色,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最新色樣規定。
2.1.3 品質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CNS 1333(採用表3第3種3號的品質)及以下規定:
檢驗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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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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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縮強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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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.78 kgf/cm²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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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珠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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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處理聚酯標線材料中應預拌玻璃珠,其含量應達總重量之3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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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滑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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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BPN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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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4 玻璃珠之品質應符合CNS 4342(類號R2095)之第1類玻璃珠之規定。
2.1.5 黏層劑(底漆):標繪前應先以其專用之黏層劑均勻塗於路面上作為
黏結之用,黏層劑為乙烯合成樹脂液與芳香碳化氫溶劑之混合物。
2.2熱處理聚酯標線第Ⅱ型
2.2.1 材料應為合成樹脂粉末、顏料、填充材料,並與反光玻璃珠等路面標線材料預拌,以適當之機具加熱熔融,鋪設於經清理潔淨之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鋪面上時,應具不受輪胎黏脫,且能承受輾壓、衝擊而不會變形。
2.2.2 標繪後之顏色,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最新色樣規定。
2.2.3 品質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CNS 1333(採用表3第3種2號的品質)及以下規定:
檢驗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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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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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縮強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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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.78 kgf/cm²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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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珠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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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中應預拌玻璃珠,其含量應達總重量之18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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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滑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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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 BPN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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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4 玻璃珠之品質應符合CNS 4342(類號R2095)之第1類玻璃珠之規定。
2.2.5 黏層劑(底漆):標繪前應先以其專用之黏層劑均勻塗於路面上作為黏結之用,黏層劑為乙烯合成樹脂液與芳香碳化 氫溶劑之混合物。
2.4骨材標線
2.4.1 使用防滑骨材材質,若依設計需求為天然彩色硬質骨材或高溫鍛燒陶瓷骨材,應為本體色,廠商若自行使用符合上述 骨材之同等品, 應提供與施作鋪面同色系之骨材本體色。
2.4.2 標繪後之顏色,應符合契約圖說及「台灣區塗料工業同業公會塗料色版」規定之色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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